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近日,一起长达7年之久的农民工拖欠工资数十万元的案件,在合江县法院执行法官的不懈努力下,终于得以全额兑现。
据了解,牟某、曾某等12名农民工在四川某煤炭有限公司工作。
由于经营原因,牟某、曾某等12名农民工没有得到煤炭公司的工资。
2015年,牟某和曾某依法提起劳动仲裁。
经合江县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仲裁,煤炭行业拖欠牟某、曾某68万余元。
仲裁结束后,煤炭公司仍未履行支付工资义务,牟某、曾某等人遂向合江县法院申请强制执行。
合江县法院立案后发现,该煤炭公司的所有财产,包括堆放在现场的煤炭,都已抵押,名下没有可执行的财产。
该案件只能依法结束执行程序。
2017年,合江县法院在一起抵押权人申请执行煤炭公司的案件中,经法官不懈调解,抵押权人同意支付牟某、曾某等人24万元,但仍欠44万余元。
时间虽然过去了一年又一年,但执法法官依法保护农民工合法权益的态度并没有改变,始终没有放弃,一直关注着煤炭公司其他抵押财产的执行进度。
2021年7月,执行法官获悉煤炭公司另一抵押权人在其他法院处置抵押物,法官立即采取行动,及时与牟某、曾某进行了沟通,要求他们提出自己的请求,并将其转移到法官处理财产的法院,并与另一法院始终保持联系。
2022年12月,煤炭公司抵押财产被成功处置。
执行法官通过书信、电话等方式多次与对方法院联系,由对方法院与抵押权人进行沟通和调解。
最终,抵押权人同意从现金中支付牟某、曾某等人的工资44万余元。
至此,历时7年,在法院的不懈努力下,农民工的血汗钱终于全部追回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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