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圖/Unsplash圖/Unsplash
文 | 《財經》記者 信娜
谁想在新冠特效藥市場中分得一杯羹,都得先過審評這一關。
2022年2月17日,國度藥品監視管理局藥品審評中心(CDE)發佈《新型冠狀病毒肺炎抗病毒新藥臨牀實驗技術指導準繩(試行)》。
六天前的2月11日,國度藥監局經過應急審評審批,附條件批準輝瑞公司新冠病毒治療藥物奈玛特韋片/利托那韋片組合包裝進口注册。
在批準首個進口特效藥後,眾多國產藥企如何繼續展開臨牀實驗以滿足上市請求?指導準繩劃出了“跑道”,從研讨到臨牀實驗的各個環節給出指導準繩。
其中,廣受業内關注的是,指導準繩關於臨牀實驗設計中規範治療的表述:在無法取得陽性對照藥物的狀況下,倡議採用隨機、雙盲、撫慰劑平行對照、以公認的背景治療爲根底的優效性比擬加载設計;如呈現確證有效的藥物上市可作爲規範治療,且擬開發實驗藥物與規範治療作用機製類似,能夠思索陽性對照的優效或非劣效設計。
浅顯講,假如已有同類型藥獲批上市,在研藥物的對照實驗,需以獲批上市的藥物作爲藥效對照的規範,而不是撫慰劑實驗。這也意味著,假如“後來者”的藥效不如已獲批上市的藥,其大約率不會獲批上市。
一位藥監係統知情人士剖析,這對同一道路中研發進程較慢的藥企敲響了警鍾:除非對自家藥物的藥效十分有自信心,否則要麼加快研發與臨牀速度,要麼盡早放棄、選择差別化道路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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