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最高檢官網2月9日音訊,河南省委原常委、政法委書記甘榮坤涉嫌行賄案,由國度監察委員會調查終結,經最高人民檢察院指定,由江蘇省常州市人民檢察院檢查起訴。近日,常州市人民檢察院已向常州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公訴。
檢察機關在檢查起訴階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甘榮坤享有的訴讼權益,並訊問了被告人甘榮坤,聽取了辯護人的意見。檢察機關起訴指控:被告人甘榮坤應用擔任海關總署財務科技司副司長、財務配備司司長、基建辦公室主任,北京海關黨組書記、關長,湖北省政府黨組成員、副省長,黑龍江省委常委、政法委書記,河南省委常委、政法委書記等職務上的便利,以及職權、位置構成的便利條件,爲別人谋取利益,非法收受別人財物,數額特別宏大,依法應當以行賄罪追查其刑事義務。
去年12月21日音訊,河南省委原常委、政法委書記甘榮坤涉嫌行賄一案,由國度監察委員會調查終結,移送檢察機關檢查起訴。日前,最高人民檢察院依法以涉嫌行賄罪對甘榮坤作出拘捕決議。該案正在進一步辦理中。
去年12月2日,據中央紀委國度監委網站音訊,日前,經中共中央批準,中央紀委國度監委對河南省委原常委、政法委原書記甘榮坤嚴重違紀違法問題停止了立案檢查調查。
經查,甘榮坤喪失理想信心,對黨不忠實、不诚實,參與迷信活動;忽視中央八項規則肉體,大肆收回禮品禮金,屢次承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旅游活動佈置和宴請;在組織函询時不照實阐明問題;公權私用、以案谋錢,違規幹預插手司法活動;追求低級興趣,長期沈浸赌博;肆無忌惮大搞權錢買賣,應用職務便利在工程承攬、企業運營、案件處置等方面爲別人谋利,並非法收受鉅額財物。
甘榮坤嚴重違背黨的政治紀律、組織紀律、廉潔紀律、工作紀律和生活紀律,構成嚴重職務違法並涉嫌行賄立功,且在黨的十八大後不收敛不收手,性質嚴重,影響惡劣,應予嚴肅處置。根據《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》《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》《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》等有關規則,經中央紀委常委會會議研讨並報中共中央批準,決議給予甘榮坤開除黨籍處分;由國度監委給予其開除公職處分;收缴其違紀違法所得;將其涉嫌立功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檢查起訴,所涉財物一並移送。
2021年6月1日,據中央紀委國度監委官網音訊,甘榮坤被查。
據公開履歷,甘榮坤1962年5月生,1983年畢業後進入國度地震局工作6年,1989年調任海關總署,其間不斷在財務司工作,2000年12月升任司長。任職7年後,2007年任北京海關關長、黨組書記。
2013年8月,甘榮坤調任湖北副省長,提升副省級,3年後調任黑龍江省委常委、政法委書記,2019年9月調任河南省委常委、政法委書記,至去年6月被查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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