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吉林某高校教师性骚扰学生,学术不端被教育部通报。
教育网8月25日消息,近日,教育部发布了第七批8个违反教师职业行为规范典型问题。教育部门相关负责人指出,8起典型案件的涉事教师都受到了严肃处理,反映了各地各学校深入落实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,坚决查处师德违规行为,并对教师队伍形象造成严重影响。上述8起案件为:
一、河北省沧州市华北油田某学校教师曹某某接受学生家长礼品、礼金问题。
曹某某先后收到学生家长1000元的海鲜、茶叶、水果等物品和现金。曹某的行为违反了《新时代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》第九条。按照《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》《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》《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(2018年修订)》等有关规定,给予曹某某党内警告、行政记过处分。送礼生父母职业也是中学教师,同样违反《新时代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》,对其进行诫勉谈话、批评教育等处理,取消当年评奖和职称评定资格,并在全市通报。
贵州省毕节市赫章县2名教师有偿补课到校外培训机构。
在校外培训机构,孙某、刘某某等违规有偿补课,违反了《新时代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》第十条。依据《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》《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(2018年修订)》等有关规定,给予孙某、刘某某降低岗位等级处分,年度师德考核不合格,不再按规定调离原单位进行教学工作。当地县政府对县教育局领导班子集体约谈,全县通报批评学校,县教育部门和学校分管领导作书面检讨。在全县范围内开展在职教师到校外培训机构兼职排查整治工作,全市组织开展师德警示教育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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