周边城市设为首页收藏本站 关注微博 关注微信

泸州头条网

第六部分:支持个人经常项目下的跨境

2021-1-4 16:44:28 4042 0

[复制链接]
从山中来 发表于 2021-1-4 16:44:28 |阅读模式

从山中来 楼主

2021-1-4 16:44:28

日前,人民银行等六部门联合发布了《关于进一步优化跨境人民币政策支持外贸稳外资的通知》,央行网站4日消息。公告指出,支持个人经常项目下的跨境人民币结算业务。我们将按照“展业三原则”,支持境内银行办理个人经常项目跨境人民币结算业务,进一步便利个人薪酬等合法合规收入的跨境收付业务。
该通知同时提出,个人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可以接受与其姓名相同的港澳名称。国内银行可为香港、澳门居民开立个人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,接受香港、澳门居民以每人每日8万元的限额从同一账户中汇入的资金,并应确保汇入和汇出资金的使用符合现行规定,其中,汇出资金只能用于国内消费,不得用于购买有价证券、金融衍生工具和资产管理产品等金融产品。

回复

使用道具 举报

发表回复

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| 立即注册

返回列表 本版积分规则

  • 发布新帖

  • 在线客服

  • 微信

  • 客户端

  • 返回顶部

  • 房产
    招聘
    交友
    二手车
    宠物
    商家