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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2月11日,义乌市人民法院微信号公众信号发表说,最近义乌法院审理了与网络有偿删改有关的事件。
冯某(女性,1989年出生),黄某(男性,1994年出生)犯非法经营罪,分别被判处2年10个月、3年徒刑,罚款22万元,没收个人违法收入。
据法院报道,从2019年9月开始,冯某和黄某通过QQ搜索负面宣传,广泛发布广告,逐渐开拓自己的渠道,订单很快就会蜂拥而至。他们的客户来自各行各业,不仅有明星和网红,还有企业和普通个人。其中,黄某的最初订单是从负责处理网红李子七负面舆论的人那里接来的。收到订单后,冯某和黄某有时会自己处理,有时会转包给别人处理。截至事件发生时,两人仅几个月就获利近25万元。
法院审理认为,冯某和黄某违反国家规定,以利益为目的,通过信息网络有偿提供删除信息服务,扰乱市场秩序,情节严重,其行为构成非法经营罪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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