|
基金补发工作将于一个月内完成。
十月十日,市民政局、市发展改革委、市财政局等五部门联合印发了《关于公布2020年全市城乡居民最
低生活保障和农村五保供养标准的通知》。根据这一通知,我们的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从每月
560元提高到每月610元,农村居民从每月370元提高到每月410元。
除了提高城乡居民的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外,我市还提高了城乡困难群众的最低生活保障标准。到2020年
,城镇特困人员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提高到800元/月,提高50元/月;农村特困人员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提
高到580元/月。到2020年,城乡特困人员最低照护标准为:三档(全自理)每人每月不低于50元,二档(
半照顾)每人每月不低于80元,一档(全照顾)每人每月不低于120元。基本生活水平低限的农村特困人员
和城市、农村特困人员护理标准低限的地区保持不变。
本标准自2020年7月1日起实施,有效期为1个月,资金补发工作结束。
|
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