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近日,泸州交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通过联合执法行动,在古蔺县查获了一起非法捕捞野鱼的违法行为。执法人员摧毁了现场发现的“三艘无船”,并将三名嫌疑人移交公安机关进一步调查处理。6月14日晚,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,会同古蔺县渔业执法大队、石堡镇政府,调集10余名执法骨干组成联合执法行动小组,开展赤水河水域打击非法捕捞和收网行动。6月15日凌晨4点左右,三名使用电动捕鱼设备进行非法捕鱼的嫌疑人在经过9个多小时的控制和蹲坐后被抓获。两套电动捕鱼设备,总重量超过100公斤的岩原鲤等野生鱼类303条,两艘“三无”木质非机动船和一艘塑料非机动船被当场缴获
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提醒钓鱼爱好者控制捕鱼,优先休闲,每人一枪,释放青少年。严禁使用一人多极(含两极)、多线多钩、单线单钩、锚钩、串钩、爆钩等对水生生物资源造成重大破坏的渔具和捕捞方法。严禁在水面上使用各种鱼类检测设备、视频设备、船只和木筏等漂浮物捕鱼。严禁使用毒饵、筑巢材料、有毒有害物质添加剂以及鱼虾等水生活生物体的诱饵
下一步,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将进一步深化联合服务联动机制,加强检查巡逻,打击“三无船”,继续对非法捕捞保持高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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