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宁波市防汛防台抗旱指挥部于2月4日发布通告,决定从2月5日23时至2月20日24时,对全市主要供水水源实行统一调度,控制市区供水量。
通知指出,自2020年10月以来,宁波市降雨量偏少,供水形势日益严峻,市防汛抗旱指挥部于2021年1月19日启动了Ⅳ级抗旱应急响应。
据介绍,实行限水后,宁波市自来水公司日供水量将控制在125万吨以内。城市环境卫生、园林绿化和景观用水禁止使用自来水,采用再生水或河网水代替。
通知要求,加强对用水大户和特殊行业用水户限额用水的监管,对于月用水量在1.5万吨以上的企业,日用水量不得超过上月用水量80%;对于月用水量在0.25万吨以上的高耗水、高污染企业,日用水量不得超过上月用水量80%;对于月用水量在0.25万吨以上的高耗水、高污染企业,日用水量不得超过上月用水量60%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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